各基层工会:
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青年教职工在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中建功立业。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十佳青年教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我校青年教职工。
2、严格坚持政治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个意识”强,自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注重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群众公认。
二、推荐要求
1、按照评选条件,原则上每个基层工会推荐一名。人数较少的单位,且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但必须报告校工会。
2、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要注重选树长期工作在生产、科研一线,在平凡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新时代特色,群众公认的新时代先进青年教工。
3、各基层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时,须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并和同级党、政组织商得一致。
三、评选办法
1、校工会汇总各基层工会推荐人选材料,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校工会开通2018年“十佳青年教工”微信投票通道,开展微信投票。
3、“十佳青年教工”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适当参考微信投票结果,通过无记名投票,提出评审意见。
4、校工会对评审意见进行研究,决定拟表彰名单,报校工会常委会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要求
1、提交内容
各基层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准备3份材料,具体如下:
(1)《华中科技大学“十佳青年教工”推荐表》(见附件)1份,字数200字以内,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
(2)报送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1份。
(3)电子版照片1张,用于投票和后期宣传。
2、提交方式
电子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③,请发送至邮箱:yxli@ hust.edu.cn,并注明“xxxx(单位)十佳青年教工事迹材料”。
纸质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请送至校工会103室李迎霞处。
3、提交时间:请各基层工会于4月2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亦要报告校工会。
五、表彰奖励
“十佳青年教工”在学校“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十佳青年教工”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见原网址:http://xgh.hust.edu.cn/info/1103/41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