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工会下发教职工申报大病医疗补助的通知;
2、各基层工会组织有相关困难的教职工个人填写大病医疗补助申请表;
3、基层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情况属实的给予签字盖章,然后上报校工会;
4、校工会组织由人事处、财务处、老干处、老协和校医院等单位组成的医疗补助金管理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定;
5、评定结果上报人事处核准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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