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全体本科生:
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2023年春季学期第1周(2023年2月13日至2月19日)调整为考试周,集中安排2022年秋季学期延期进行的课程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排课考试安排
二、院(系)自排课程考试安排
各院(系)应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好自排课程考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科生院报备。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自排课程考试时间一定要与统排课考试时间错开。
2.自排课程的考试应尽量安排在第1周进行,确有困难的可安排在第2周。非考试周时间进行的考试应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原则上所有延期的课程考试应于第2周周日(2023年2月26日)之前完成。
3.各院(系)自排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应在2023年1月6日前报给本科生院备案,同时通知到相关师生。
三、延期考试其他事项
1.本次延期考试的具体考试安排将于2023年2月6日前后在本科生院网站公布。
2.所有延期考试的课程应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评卷和成绩登录、激活工作。
四、补考(缓考)安排
2023年春季学期的补考(缓考)预计安排在第4-6周(2023年3月6日至3月26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考试安排如因疫情需要调整,将及时通知到相关师生。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