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6-11-23点击量: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2002]4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精神,学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奖项设置

1. 申报的教师按承担的主要教学任务在本科生教学与研究生教学中选择一类归口申请。

2. 教学质量优秀奖拟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二、获奖比例

1. 各院(系)可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教学质量一等奖候选人;并按照不超过本学年度任课教师人数8%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教学质量二等奖候选人。

2. 学校拟设教学质量一等奖10名。

三、申报条件

1. 凡本学年独立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等教学任务,且累计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的教师均可申报。

2. 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者的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应在本单位名列前茅。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1. 各院(系)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评选,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小组,参照教务处所发《关于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的精神,确定拟向学校推荐的教学质量一等奖候选人1名,并在本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奖推荐表》(附件1),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2. 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等形式对教学质量一等奖候选人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3. 各院(系)可通过随堂听课、集体汇报、综合评议等方式,从所有申报教学质量二等奖的申报者中确定教学质量二等奖推荐名单,并在本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奖推荐表》(附件1)及《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二等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6月1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4. 学校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教学质量一等奖人选,并对各院(系)推荐的二等奖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5. 对本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报校领导审批,发文表彰。

联系人:杨道武,联系电话:8754242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奖推荐表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二等奖推荐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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