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积极推进我校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化、个性化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从大类培养到专业培养的过渡,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生进校后的专业分流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的对象为按院(系)招生培养的我校2017级在籍本科生。
二、专业分流工作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在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之间进行。
三、各院(系)需根据教学资源等情况制定本院(系)内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在院(系)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学生可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在所修读的院(系)学科专业门类中选择1--3个专业填报志愿。
五、各院(系)如接收跨院(系)转入的学生,可根据情况在专业分流时单列考核。
六、鼓励院(系)积极探索、研究专业调整、优化、退出的机制。
七、各院(系)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须在本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由学籍管理科在HUB系统中进行专业信息变更。
八、请各相关院(系)制定2017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于2017年6月6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