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文件),决定开展我校2015年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材料与要求
1.范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对象是我校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对象是我校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材料:按相应“文件”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3.时间:2015年8月14日,是我校的申报截止时间。
二、评审安排
1.学校成立评审专家委员开展此次申报评审工作。
2.申报评审采取集中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
3.评审结果以投票方式产生,并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确定推荐单位。
三、其他
申报材料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杜频;电话:87542323;邮箱:dp369@hust.edu.cn。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