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中科技大学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2002〕1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学校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了评审,拟定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中文系、医药卫生管理学院等9个院(系)为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院(系);拟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8个院(系)为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良院(系)。
现将上述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广大师生员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学校评审委员会将及时进行调查与复核。电子邮箱:cyue@mail.hust.edu.cn或yanyw@mail.hust.edu.cn。联系电话:87542423。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