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学位〔2016〕3号)的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推荐比例
1. 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经院(系)推荐均可参评。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设计(论文)不参加评选。
2. 各院(系)须严格按本院(系)毕业生人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其中一、二、三等奖比例均为本院(系)毕业生人数的1%。各单位推荐的总人数、各等级人数应是按比例折算后经“四舍五入”所得的人数。
二、评选方法及步骤
1. 各院(系)应最迟于第十八周周一(6月20日)之前,完成华中科技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初评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单位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初评工作,保证设计(论文)的推荐质量,坚决杜绝名额摊派、平衡照顾、不经初评就直接报送学校等行为。
2. 学校拟定于7月初组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暨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并择优选取200篇推荐为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初选名单将在教务处网站及内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学位办审核。
3. 学校将继续对每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凡检测不合格,有严重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将在全校进行通报,同时撤销其授予的学位。
4. 省学位办今年继续对报送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对学校的审核依据和奖惩依据。今年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未达到优秀的,将取消其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格,且减少其所在学校次年的推荐指标。
5. 对于省学位办抽检未达到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也将下调其所在院(系)下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奖指标。
三、论文报送要求
1.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材料包括: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的候选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 (见附件1)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表”(见附件2)。详细清单及说明见附件3。
2. 报送截止时间为第十八周周一(6月20日)。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
联系电话:87542423 龚老师
附件: 1. 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
2. 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表
3.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材料报送清单及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