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录取的2016级博士研究生:
大家好!
按教育部“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的规定,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进度安排,现我院开始调档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政审与调档(附挂号信编码)
政审表空表见附件1,所有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然后于6月30日寄回我院。
调档函以挂号信寄往考生本人(于6月12日送邮局挂号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自取调档函的同学请于6月8日下午到学校先进制造大楼东楼A318领取(可代领)。
往届考生请将调档函交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并于6月30日前将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寄到我院。
外校应届生请将调档函交辅导员,并于8月30日前将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寄到我院。本校应届生、所有委培生不用调档。
2、人事档案接收地址
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 党委 (收)
联系人:曾峥,联系电话:027-87543462
3、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生于入学时带到学校,报到时再统一收取)
省外高校考生的组织关系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转往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组织部
省内高校考生的组织关系抬头为: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转往单位:机械学院党委
关于政审、调档和组织关系转接如有疑问,请联系:zz@mail.hust.edu.cn
录取通知书 根据学校研招办工作进度,7月初院研究生科结合往届生的调档情况用邮政EMS寄出录取通知书(地址和联系电话来自考生报名库,本校应届考生通知书全为自取)。
另请往届生准备以下材料并在开学报到时交所在班级(本硕博均为应届生的新生不需要开据证明不需要提交此项材料):
1)有工作经历的新生,需提交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水平,工资发放截止时间,并注明已与原单位脱离工资关系,加盖单位人事处或者财务处公章)或写明以上事项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模板;
2)没有工作经历的新生,需提交毕业后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档案代管证明原件(注明档案代管是由单位还是个人申请代管,并说明转入、转出时间);
特此通知!
机械学院研究生科
2016年6月8日
附件1: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