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机械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提交材料完整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专家小组按照综合背景(20%)、科研成果(20%)、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博士为实践能力20%)、专家推荐(20%)和研究计划(20%)等几个方面审核材料并评定成绩。
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18日-22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41744(办公时间) 联系人:崔老师 吴老师
邮箱:jxyjs@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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