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机械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提交材料完整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专家小组按照综合背景(20%)、科研成果(20%)、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博士为实践能力20%)、专家推荐(20%)和研究计划(20%)等几个方面审核材料并评定成绩。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如有疑议,请于5月6日及以前发邮件jxyjs@hust.edu.cn。
请考生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细则(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652.htm)要求进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