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学科考核细则
为确保我院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学科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特制订机械学院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学科考核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立考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依据考试的要求,确定考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考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考核内容
外语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小时。主要考察考生机械专业英语的翻译与写作能力,形式为英汉互译。不指定参考教材。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察机械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5 分钟(采用 PPT),综合面试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组教授不得少于7人。考核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考查:结合申请材料和面试,对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术成果、博士阶段科研规划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组教授不得少于7人。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三、考核安排
3月18日上午8:30-11:30:笔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地点东九楼D510和D511,具体安排在考试当天在以上教室门口查看。
3月18日下午:面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考查),地点东九楼D509、D510、D511、D512、D513,具体安排在考试当天在以上教室门口查看。
四、体检
3月17日下午2:00到5:00 ,在校医院(需1寸登记照一张,不要求空腹,自备35元体检费)。请考生在体检表中注明机械学院字样(机械学院代码为100)。
五、录取及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和导师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于5月份公示。
机械学院研究生科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