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学位中心[2011]23号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通知,现就我院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GCT考试外语语种限选英语。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样表见附1)。各培养院(系、所)将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2011年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具体要求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办法》(研字[2007]10号)执行。
二、报名办法及考务工作
(一)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方式。自2011年开始,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
网报时间为7月1日—14日,网报地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请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二),在7月15日—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我校将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再行安排本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s.hust.edu.cn/Partime/)。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院(系、所)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必要时,招生院(系、所)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录取前招生院(系、所)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资格审查工作存在问题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减少招生等处理措施。
(三)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为GCT考试,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四)考务工作
全国联考命题、考务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学校第二阶段复试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
三、招生领域及招生限额
工领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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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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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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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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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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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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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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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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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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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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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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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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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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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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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不超过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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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报考我院工程硕士的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在“报考院系”栏目中填写拟报考院系(系、所)简称“机械学院”。如不按要求填写,将可能导致无法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项目管理领域招生的招生人数(全校)不得超过150人。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不包括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五、其它事宜
(一)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二)机械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要求,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学院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三)自行组织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命题和阅卷工作的招生院(系、所),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有关招生院(系、所)在专业课试卷传递过程中,要按照学位中心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安全准确,避免发生误递、迟递或错递。
六、联系方式及电话
请计划在武汉市上课的机械工程、车辆工程领域学生报考前务必与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研究生科联系。
电话号码: 027--87541744 邹老师 崔老师
E-MAIL: jxyjs@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