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级直博、2017级、2018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评定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定机构
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高亮
副主任委员:许剑锋 段政
组 员:陈明祥、夏凉、宋宝、王启富、毛宽民、邱浩波、徐江、朱志娟、赵欢、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方翰、刁宽
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自行分配;
3.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 其学业助学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中列支。
三、申请对象及年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5.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2016 级直博生和 2017 级、2018 级非直博生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方可申请,且当年毕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10月9日,学院按照2016级直博、2017级、2018级在籍非直博非定向人数下拨给各系中心指标。
(二)各系中心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2日。
(三)申请者于2020年10月9日后登录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者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各系中心主任参评(10月15日截止)。
(四)导师须于2021年10月7日-10月15日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10月16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五)各系中心须认真审核学生材料,评选出2021年度拟获得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2016级直博、2017级、2018级在籍非直博非定向学生,并于10月22日前向学院研究生科反馈评选结果。经对系中心评选结果预审核后,学院将会将奖学金的评定结果将在全体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学院全体师生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在线上报最终2016 级直博和 2017 级、2018 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审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