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我院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制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定过程,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高亮
副组长:许剑锋 段政
组员:陈明祥、夏凉、宋宝、夏兆辉、毛宽民、邱浩波、徐江、朱志娟、赵欢、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方翰、文春、杨金芝
二、奖学金种类
1、博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硕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3、学校研究生院分配学院各年级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学院据此分配相应的各等级奖学金数量。
三、评定细则
1、评定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优生优待,激励进取。
2、评定工作的组织
学院统一制定评定奖学金的基本要求,向学生公布奖学金名额,审定评定结果。
3、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为切实提高培养质量,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培养环节方具备申请条件。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 号)文件要求,2020 级博士生须通过资格审查者可申请;2018级和 2019 级直博生须通过中期考核审查者方可申请。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 号)文件要求,2021 级及以上硕士生须通过中期考核方具备申请条件。
4、评定条件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5、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年级分博士、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研究生分别进行。
博士研究生:符合申请条件的2019/2018级直博生和2020级—2022级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博士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根据参评人数及学校下拨金额确定。
2020级学术型硕士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工程硕士:按比例分到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组织评审本单位的评审。
2021级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主要参照2021-2022学年的研究生的学位课加权成绩分专业进行分配。成绩以10月27日上午10:00研究生系统导出成绩为准。
2022级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主要参照入学方式(免试推荐、统考)及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进行分配。如出现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1)免试推荐、保返生及硕博士生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2)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为二等学业奖学金。
3)统考生根据参评人数及学校下拨金额确定。
四、评定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
评定工作要求
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一)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二),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
评奖工作应发挥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首先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能力给出是否同意参评意见。
评奖工作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认真审议并公示。
评定工作进度安排
1、10月27日,上传并发布《机械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2、10月27-11月3日,研究生科将奖学金评定细则传达给各系(所、中心)分管研究生工作主任;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传达奖学金评定文件,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一)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二)。
3、11月4-8日,各系(所、中心)向研究生科反馈2020级硕士研究生评审结果。
3.11月9日前,学院完成核定拟参评人数,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公布2019/2018级直博生、2020级—2022级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2022级、2021级、2020级硕士的学业奖学金分配计划。
4、11月10日-11月14日,申请者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根据学业奖学金分配计划,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三),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如有疑问也可系统内在线咨询。经过导师在线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 A4 纸正反打印,提交纸质材料到班上统一交研工组。
5、11月12-14日,学生申请后,导师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能力,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
6、11月14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7、11月14-18日:公示评定结果(5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及材料。
8、11月18日之前,各班以班为单位提交经导师签字的(如导师在系统中开启了电子签可以省略导师签字)《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按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至A318。
9、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四),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请上学期获得一等奖学金的2020级和2021级硕士通过问卷https://www.wjx.cn/vm/mjOZLAt.aspx# 提交上学期的社会公益活动表。
机械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
2022.11.27
附件下载
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
附件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四:《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公益服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