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2022-2023学年华中科技大学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按期推进,具体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依据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民奖学金年级评选通则》(附件2)
《机械学院人民奖学金加分/系数计算细则》(附件3)
具体评选实施办法以各年级具体实施细则为准。
二、 奖项设置
序号 |
奖学金类别 |
金额(元/人) |
1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2000元/人 |
2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800元/人 |
3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1200元/人 |
4 |
自强奖学金 |
800元/人 |
5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800元/人 |
6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
800元/人 |
7 |
社会公益奖学金 |
800元/人 |
8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800元/人 |
三、 评选对象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由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上报)
四、 评选流程
(一) 根据学校当年下发给机械学院各项奖学金指标,结合学院 本科各年级实际情况确定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及评选办法;
(二) 各年级成立奖学金评审组,由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确定本年级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并开展评选工作,年级资委担任组长助理并统筹班级资委协助完成评定工作;各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资助委员担任小组长,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2位担任组员,评审小组负责本班材料审核、组织评选、顺位排序、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等事宜;
(三) 本次奖学金评选分为基础性指标与竞争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即各班固定奖学金名额,竞争性指标指以班级推选代表参加年级统评的方式,为班级争取机动奖学金名额。具体评选流程详见《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民奖学金年级评选通则》(附件2)。
五、 评选日程
(一)学生申请
在学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xgxt.hust.edu.cn/xg/index)进行提交申请,同时提交上一学年本人成绩单(盖公章)、填写纸质《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交至小组长,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4:00(截止时间未申请者,后期一律不受理)
(二)年级评选
各年级组织评议(优先确认校三好名单)
评议结果上报时间:9月28日(公示期3天)
(三)院系公示
(四)材料汇总及名单上报
各年级需于10月5日前汇总本年级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2022-2023学年度评优名单(备注年级)》(附件5,提交电子版)
2.《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证书打印信息表(备注年级)》(附件6,提交电子版)
3.《华中科技大学 2022-2023 学年度三好学生登记表》、《华中科技大学 2022-2023 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7,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六、注意事项
1.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2. 人民奖学金每人至多获得两项;
3. 获得校三好学生奖学金者,不可再获得其他任何人民奖学金;
4. 国家奖学金将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
5. 本次奖学金名额不含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
6. 其他未尽事宜,由年级评审组讨论决定。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