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23-09-28点击量: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包括延期毕业、停学或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年者;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且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二、奖项及金额

我校2023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励名额为4个,奖励标准为10000/生。

三、评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评选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四)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五)参评年度未受到学校违纪违规处分。

五、所需材料

    (一)《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二)2023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申请书》(纸质版),要求包含申请人在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并本人手写签名;

 (三)加盖院系教务科公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申请学生加权成绩(研究生为综合成绩)在专业中的排名位次。(机械学院申请学生可于工作时间前往机械学院教务科开证明);

 (四)在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107日下午1700前把《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2028972@qq.com,将《申请表》(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成绩单(纸质版加盖院系教务科公章)、相关方面纸质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思教科(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507室)余振威老师处。


联系人: 本科生 余振威 任文汉

联系电话:027-87542428/87543456

研究生 杨傲寒

联系电话:027-8754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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