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4级和2015级)

作者:编辑:发布:2015-09-18点击量:

机械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4级和2015级)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14级和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我院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制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定过程,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史铁林

副组长:丁雨葵

组  员:冯清秀、易朋兴、唐小琦、王启付、毛宽民、高亮、邱浩波、何岭松、刘心雄、张琴、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王茜、李唤雨、陈拥平、张依婷、罗远光、姜旭初

二、奖学金种类

1博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硕士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3、学校研究生院分配学院各年级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学院据此分配相应的各等级奖学金数量。,但各年级各类研究生的奖学金金额之间不能打通使用。

三、评定方式

1、评定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优生优待,激励进取。

2、评定工作的组织

学院统一制定评定奖学金的基本要求,向学生公布奖学金名额,审定评定结果。

3、 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4、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年级分博士、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分别进行。

符合申请条件的2014级和2015级博士均可申请博士学业奖学金。

2014级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主要参照2014-2015学年的研究生的加权成绩。各类奖学金数量根据学校下拨金额并参照2014学年学业奖学金比例核算确定。

成绩以9月21日上午10:00HUB系统倒出成绩为准。

2015级学术型硕士和工程硕士:主要参照入学方式(免试推荐、统考)及入学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1免试推荐、保返生及硕博士生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2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为二等学业奖学金。

3统考总成绩排前10%的学生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4)其余一等、二等和三等学业奖学金根据参评人数及学校下拨金额确定。

5、奖学金指标

三、评定工作进度安排

1、9月1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机械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2、9月18日,研究生科将奖学金评定细则传达给各系(所、中心)分管研究生工作主任;研工组组织各班召开班会,传达奖学金评定文件,班委组织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以班为单位到研工组领取空表)。

3、9月24日,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奖学金名单。

4、9月25日,各班组织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并交研工组。学院提交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到研究生院。

5、10月16日以前,学院提交硕士《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及博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备案,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

机械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

                              201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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