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编辑:文梓航发布:2020-11-10点击量:

各班级、各团支部: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召开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和华中科技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的要求,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请示院党委、校团委、校学生会同意,决定召开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和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国学联会议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后工作,推进学院共青团、学生会改革,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校院中心工作,高举旗帜,牢记使命,担当有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自身特色的世界双一流大学而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团代会: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3.选举出席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学代会:

1.听取和审议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提案工作报告;

3. 选举产生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二十三届主席团;

4.选举出席华中科技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

三、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2日14:30,11月14日18:30

地点:机械大楼报告厅

四、院系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我院情况,经院党委、校团委、校学生会批准,我院第三次团代会代表170人,学代会代表160人,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班级、各团支部。

代表选出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班级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方能成为正式代表。

五、代表条件

1.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必须是我院在籍学生。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进取精神强,成绩良好。

4.遵章守纪,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思想道德修养好,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广大学生的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关心集体,能够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六、参加学校团代会、学代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我院第三次团代会、第二十三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别拟定为:团代会正式代表12名,候选人15名(差额3名),学代会正式代表17名,候选人20名(差额3人),代表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酝酿推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院党委、校团委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在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

七、筹备工作组织领导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三次团代会、第二十三次学代会的组织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为做好会议有关工作,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其组成人员为:

领导小组组长:何杰

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涛

筹备组组长:张俊杰

筹备组副组长:申姣姣、郑果、徐继扬、陆子琪、邵晨阳

相关工作组由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长担任

召开团代会、学代会,是我院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广大学生振奋精神,广泛参与,学生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扎实做好选举酝酿工作;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努力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和筹备工作迎接团代会、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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