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报送2023年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经各设备机组老师提交和专家组审核,2023年我院拟申报的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含新增和调整)明细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3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实验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东一楼103
手机和微信:13554020808
邮箱:zzxzheng@hust.edu.cn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先进制造装备与技术实验中心
20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