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先进制造实验中心科研活动的安全
为保证先进制造实验中心科研活动的安全、有序地进行,对出入先进制造实验中心的大型仪器设备及材料作出如下规定:
1.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设备的安放,按照“实验中心设备区域规划”进行。
“实验中心设备区域规划”由各实验室责任教授委员会确定,并报学院批准。规划内的设备安放在相应的规划区,非规划内的设备,原则上不予安排场地,特殊情况临时放置的设备,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公共场地。
2.大型仪器设备与材料进出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与材料进入申请表”或“大型仪器设备与材料出实验中心申请表”。规划内的设备进入实验中心,需要项目负责人、实验区域责任教授委员会主任、主管院长及实验中心主任签字;非规划内的设备进入实验中心,需要项目负责人、学院指定的实验区域责任教授委员会、主管院长及实验中心主任签字。
3.临时自带的小型仪器设备及材料,只能放置在工作区内,不得占用公共安全通道,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影响消防和公用设施正常使用。
4.临时自带的小型仪器设备及材料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带出。如果是长期使用,每天下班前需摆放整齐,或放在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
5.装备制造实验大厅内的物料或工具若需在实验室存放需填写“物料存放备案表”,非工作时间进出需提前预约。
6.以上措施由实验室主管及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并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工作人员有责任阻止其进入实验室,执行情况将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存档并不定期复查。
先进制造与技术实验中心
2017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