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编辑:吴仰天编辑:张丽如发布:2017-11-15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湖北省委宣讲团统一安排,学校定于11月17日举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由省委宣讲团成员、校党委书记路钢作专题报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17日(周五)下午2:30

二、地点:管理学院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校党委中心组成员

    2、主校区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

    3、学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

    4、主校区各院系全体辅导员

    5、师生代表

四、相关说明:

    1、学校将在同济医学院及各附属医院另外组织专场宣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请各单位将出席本次报告会的人员名单于16日(周四)下午4点前反馈党委宣传部,无法参会者需注明请假理由,师生代表出席人数具体将电话通知。


联系人:韩仁锋 崔美娇 电话:87542759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5日


原文见网址:http://one.hust.edu.cn/dcp/forward.action?path=/portal/portal&p=pimShow&id=f35f805df36e42dbbfff55e4935959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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