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在华举办国际会议预报工作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处编辑:张丽如发布:2018-10-17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2019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拟于2019年举办国际会议或于2019年对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的单位,须按要求履行会议预报程序。主办单位须登录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国际会议预报信息,同期在教育部网站注册并填写国际会议预报信息http://econf.hust.edu.cn/。请各主办单位务必于2018年10月26日(周五)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主办单位须加强会议预报、申报及举办过程的相关管理。未按期预报的重大国际会议,逾期不得补预报(重大会议需由我校报教育部,再由教育部报外交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备案),亦不接受其申报。已作为一般会议批准的国际会议不得随意升格,不得随意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重要阁僚等出席会议。

三、主办单位须高度重视提高会议实效,目的要明确,主题要鲜明,要严格控制会期、会议规模和会议规格,中外参会代表比例应适当。经批准举办的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规模、举办时间、邀请人员名单等关键要素,要切实做好会议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按规定时限要求向教育部报送会议总结和相关材料。

四、主办单位须严格遵守会议报批程序。申请报告须提前四个月报国际交流处,不足办文时间要求的,须以书面形式正式说明紧急上报原因。申办方须在会议请示中注明该会议已经预报,未经预报的会议教育部原则上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限报送以往会议总结和材料的,将视情将与新会议申请挂钩。

联系人:马可娟

联系电话:87542257

                                      国际交流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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