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编辑:吴仰天编辑:张丽如发布:2018-12-29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的纪律要求,现通知如下。

    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和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做到勤打招呼,早作提醒。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力戒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搪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广大教职工要对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职业行为、严格自我约束。

    明确纪律红线,增强行动自觉。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十二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送各种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校纪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继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将加大监督检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紧盯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工作失责失察的,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既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对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特别是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汇总梳理,总结有效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并于2019年2月12日前向校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举报电话:027-87559937,027-87543616;

    举报邮箱:jwjc@hust.edu.cn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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