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04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04-06-09点击量:
  

各系、中心:
    
为了做好2004年校级、省级及2005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工作,认真贯彻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申报今年校级教学成果的有关规定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单位认真传达校发《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包含教改立项项目、教材立项项目、网络课程项目。均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截止时间到20046月底)。

三、教学成果奖实行推荐制度。即由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院(系)教学委员会评审推荐。

四、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各一式三份)及其他有关的附件材料。成果名称(连同符号在内)不得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两本)。  准备申报省级一等奖以上成果的项目,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对该成果进行省级现场鉴定,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和反映成果的录像材料(视频光盘)。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可不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证书和录像材料(电子教材除外)。申报校级成果的项目,要提交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五、积极参与学院教学改革工作的教师请重视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部分教师名单如下:张福润、陈和平、杨家军、何岭松、常明、周世权、阮春红、戴同、吴昌林、刘延林、吴波、程宪平、熊良山、程德云、何建英、庞行志、李武生、谭琼等,请各系、中心重点通知教师本人。
六、时间安排
    1
616日前,学院布置、成果申报、单位评审推荐;申报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616日前交学院教务科。
    2
623日前,我院将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并签署意见的《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3份)及相关附件(见本通知五、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过时不予受理。
    3
710日前学校评审完毕并公布评审结果。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www.hust.edu.cn/content/content_15047.html

 

                                              机械学院教务科

                                                2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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