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04-09-02点击量:
  

各系、中心、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精神,学院组织申报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校学生完成的科研成果经学校推荐申请奖励。申请奖励的成果应为大学生独立完成(学生个人或者合作完成)的成果;

二、申报材料

1.  每项成果需填写《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在表中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签名)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项,每项申报者不超过5人;

2.  每项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各一份;

3.  每项成果应单独装袋,一项一袋,并在袋上注明院(系)名称及分类,申报材料中如有实物(含磁盘),需在实物上注明院(系)名称及分类;

4.  申报材料的分类:文科类-a;理科类-b;工科类-c;农医类-d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04913日(第三周星期一)之前交至学院教务科,过期不候。

 

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希望各系(中心)和有关老师积极、认真地做好这次申报工作。《湖北省大学生优秀成果申报表》请到学院教务科领取。

 

 

 

 

机械学院教务科

2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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