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华中科技大学2006年度“宝钢教育奖(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06-08-31点击量:
  
全校各院系: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200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通知》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试用)》要求,现将我校2006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教师奖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优先推荐;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等方面改革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我校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者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
(2)近三年获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3)近三年担任“十五”、“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的主编;
(4)近三年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5)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组成员。
(二)优秀教师特等奖
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评选审定,可获优秀教师特等奖。
二、评审原则及评选程序
(一)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的评选、提名、申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综合考虑三项基本内容:教书育人表现突出,教学工作成绩优异,又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成果;
(三)已获宝钢教育基金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今年宝钢教育基金奖的评选;
(四)教师自荐与院(系)推荐相结合,院(系)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教务处审核,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报学校领导审批。
三、评奖名额及奖励形式
2006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我校宝钢教育基金教师奖5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1人;
优秀教师奖奖金额为每名1万元,优秀教师特等奖奖金额为每名3万元,获奖名单将通过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www.bsef.baosteel.com/)和《中国教育报》进行公布,并颁发证书、证章。
四、申报材料
(一)《评审表》一式三份,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二)《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选取典型的实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三)附件材料编排好,另行装订。
注: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评审表》电子版发到jinjiangchen@sohu.com信箱中。
五、申报时间
请各院(系)于9月6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逾期者不予受理。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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