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就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第七周(4月7日~4月10日)为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时间。
二、本学期第8周至17周(4月14日~6月20日)为基层预赛时间。下学期第3周至14周进行校级复赛,第16至17周进行校级决赛。
三、参赛的青年教师为:
1.助教、讲师年龄为≤35岁,副教授、教授为≤40岁;
2.2008年有课堂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任务(指决赛时的条件;学院的预赛不限);
3.以往参加过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可再次参赛,如参赛课程重复,则本次获奖等级必须高于以往获奖等级方予以奖励。
四、学校的奖励政策
1.校级奖项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获得者10-15名。
2.获校一等奖者、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作为选择条件之一。
学院原则上要求凡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都参加预赛,作为一次教学质量检查评比的活动来开展。并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新承担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报名参赛。竞赛报名表请于填好后于第七周周四(4月10日)前交学院教务科。
《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机械学院教务科
2008-4-4
学校原文:
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鼓励青年教师投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使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能尽快脱颖而出,2008年学校将继续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基层竞赛的组织工作,加强基层教学竞赛环节的管理。现将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申请参赛的教师必须完全符合《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校教〔2002〕17号)中关于参赛人员资格第1、2条款的要求。以往参加教学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可再次申报参赛,如参赛课程重复,则本次获奖等级必须高于以往获奖等级方予以奖励。
二、竞赛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6周(3月31日~4月4日)成立各院(系、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委会和评委会。
2.本学期第7周(4月7日~4月11日)为各单位动员及报名时间,第7周末(4月11日)之前各单位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本学期第8周至17周(4月14日~6月20日)为基层预赛时间。
4.下学期第3周至14周进行校级复赛,第16至17周进行校级决赛。
三、竞赛要求
⒈各院(系、部)应严格按《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⒉院(系、部)应通过随堂听课、组织院(系、部)级竞赛等方式进行基层预赛对报名参赛者进行筛选,确定参加校级复赛的人选。
院(系、部)基层预竞赛的时间、地点应提前5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在院(系、部)内公布。
⒊基层预赛结束后,各院(系、部)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基层竞赛记录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表”以及院(系、部)评委会对报名参赛者进行筛选过程的记录于7月4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上述材料是对参赛者进行审核和评选基层竞赛组织奖的主要依据。
⒌各院(系)在进行基层预赛及资格审查时,必须将下半年无课堂教学的参赛教师的名单及其上半年课堂教学的上课时间、地点于本学期第7周(4月1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以便学校组织专家提前进行听课跟踪。
⒍各院(系、部)参加校级复赛的教师名额,按照院(系、部)预赛人数的1/3下达,院(系、部)预赛人数以报送的“基层竞赛记录表”数量为准。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1.《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名单汇总表》
2.《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
华中科技大学
二oo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