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械学院2004级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中心: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中心应在6月10~13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各系、中心务必在6月4日下午以前将本系、中心的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小组成员3~5人(请注明组长、秘书)、学生名单、时间、地点)报教务科,学校将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组和学院检查组参加各系、中心的答辩工作。
二、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严格按《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2002]14号)精神执行。
三、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坚决克服为学生争分和随意送分的倾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其中“优秀”的比例仍应控制在25%以内,其他各档成绩的分布应符合实际。
四、继续做好论文评语环节。由指导教师指定论文评阅人,并需经教学主任批准,论文评阅工作应在答辩前二天完成。论文评语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装订,应装订在成绩评定之前。
五、各系、中心6月13日下午以前将成绩排序交机械学院教务科。并按学院文件规定推荐优秀论文,比例为1/15;再按教务科通知下达的学生名单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图纸(软件)、译文(原文)、学生工作日志(周记)、任务书(要有三个阶段的检查及教师签字))由各系、中心于6月16日上午以前送交机械学院教务科。
六、6月14~15日学院组织对各系、中心推荐的优秀论文和学院抽查到的及格(或不及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院内答辩。
七、其他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和机械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情况统计表,以系、中心为单位于6月20日前交机械学院教务科。
八、6月20日前以系、中心为单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
九、做好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申报、评审工作。
十、若学校有进一步的要求,再另行通知。
机械学院教务科
08年5月30